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剪裁歧見:訂作民主社會的共識

前言

一、陰謀論
陰謀論的定義是試圖用有權勢者的密謀來解釋某些事件或作法,而這些有權勢者也成功隱藏他們在事件中的角色。
舉例來說,美國有些人覺得愛滋病毒是醫生蓄意製造的、氣候變遷理論也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等。
而本章重點是想探究政府官員要如何打擊假的陰謀論,而不讓真實的陳述被削弱。

陰謀論者的特色
陰謀論者高估某些行為者的能力和權限,因此在他們眼中,拆穿陰謀論者很有可能是陰謀主使者或是被他們愚弄的人。
陰謀論者常忽略政治和社會行動中的非意圖結果,即並非所有結果都是某人有意為之,像是經濟大蕭條是因為很多人的作為和不作為造成,但沒有人是有意為之。
陰謀論者通常對於生產知識的體制有某種普遍的不信任。
有些人顯現出特別容易相信陰謀論的傾向,但他們也特別容易相信互相牴觸的陰謀論。

陰謀論如何傳播
資訊的角色:人們接受資訊的門檻不同,門檻較低的人先接受了陰謀論。而有時這些人的共同判斷會帶來資訊壓力,使得門檻較高的人開始接受此理論。此種方式特別容易出現在關係緊密或是孤立的社會網絡中。
名聲的角色:名聲壓力造成懷疑者遭到排斥甚至更壞的對待,因此人們選擇沈默。
既有資訊的角色:陰謀論者常會使用一個大家都已知且當下被廣泛討論的事件作為現成案例,以陰謀論來解讀此事件,利用此事件做更廣泛的社會力量的象徵。
情感的角色:人根據情感內容而選擇遠多於根據資訊。
群體的兩極化:針對某事進行評議的團體成員,最後往往會採取他們在評議前就傾向的立場,且更為極端。
選擇效應:團力的立場網特定方向發展,有所懷疑的人會離開,而留下深信不疑的人,因此自我選擇的過程中,留下的成員會更為狂熱。

政府的反應
無論忽視或是反駁都有各自風險和成本。
應當思考的市售種違和,是針對提出陰謀論的人試圖說服他們,或是針對一般大眾讓他們不要受到惡毒理論影響。

二、第二權利清單
第二權利清單是建構在當時的時空背景,是根植於一個現已消失的想法,即:沒有人會真的反對政府介入。
小羅斯福總統的爐邊談話便是提出第二權利清單的演講,而第二權利清單的內容涵蓋範圍很廣,包含工作的權利、充分醫療照護的權利等。他主張這些權利都等同於安全,為戰後努力的目標。他所尋求的是採取一套行動,想要保障免於陷入絕境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和免於匱乏的自由之間有解不開的關聯,自由和公民權都根植於安全。
而此提案在國際上有深遠的影響,尤其是大大地影響了世界人權宣言,等於影響了這個世界上數十個國家的憲法。

三、如果「錯誤的恐懼」是問題所在,成本效益分析會是答案嗎?
錯誤的恐懼指的是大家擔心微小的風險卻忽略嚴重的風險,有可能導致嚴重的公共資源錯誤分配。
由於人在思考風險時會使用捷徑思考,人們傾向於認為,如果他們能夠想起一個現實中的例子,則該事件風險可能就較高。舉例來說,我們會根據沒那麼受到關注的事件(中風、胃癌)而低估死亡人數。而成本效益分析是個自然的矯正方式,如果運作良好,他可以對抗既有的資訊偏誤及非既有的資訊偏誤。
有時候人會聚焦在不好的後果,而不太在意機率問題,這個狀況也會導致錯誤的恐懼。
而觀察人的行為之後發現,在進行選擇的時候,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損害趨避,也就是我們不想蒙受損失的程度,大於我們想獲得益處的程度。因此在風險管理的過程中,每當有新的風險,或既有風險變嚴重時,都會被看到是嚴重的問題,就算確實有巨大的益處伴隨,
因此我們不該小覷成本效益分析,使用它來突破原先的偏執與忽視。

四、幸福的法則
五項主張:
1. 人會在事前高估負面事件對自己造成的不快樂。
2. 法律體系應該要區分持續性損失的傷害和非持續性,前者像是長期的疼痛,後者如失去腳趾。兩者對於經濟政策和管制政策有很多影響。
3. 法官和陪審團都可能錯誤判斷,一個原因是觀察者在評估時忽視了調適的能力,另一個原因則是法律體系要求陪審團或法官聚焦在日常生活中不太會注意到的損失。
4. 法律體系的能力損害賠償會因能力喪失而給予賠償,即便當事人在生活中樂趣並未因此而減少。
5. 我們對於快樂和不快樂的原因可能會判斷錯誤。因此我們便會發現,許多政策中,政府可能投注資源在某些地方,誤以為這些支出會提升民眾福祉。

說明一:感官損害賠償
感官損害包含傷痛和快樂損害。在換算前,法官和陪審團必須用「快樂量尺」,評估某個損失對人生福祉造成的負面影響,並給予適當的補償。

說明二:人的調適能力
人類的調適能力其實遠超乎自身預期,因此許多重大傷還並沒有在快樂層面帶來龐大而長期的損害。

說明三:持續損失和假想損失
許多疾病會造成持久的傷害,像是癌症,調適過程也一樣緩慢。

說明四:預測失敗
從以上三個說明可發現其實人會出現某種影響偏誤,傾向於誇大未來可能事件對自身情緒狀態的影響。

五、動物的權利
康德主張動物既不理性亦無自我意識,為人類的工具。而人類保護他們也只因這有助於自己和他人的關係。邊沁則認為一直成年的狗比起出生一天的嬰兒,無疑是更為理性。而問題也並不是他們是否能理性思考,而是他們是否受苦。
我們在現行法的基礎上,建立一個支持動物權利簡單而基本的立場,即法律應防止對動物的殘酷行為。但仍然很侷限,原因有二,第一是由於這類規定只能夠過公訴執行,因此除非檢察官決定介入,否則保護也無法落實;第二是反虐待規定有很多例外,包含不適用於做醫療或科學目的使用時,亦不是用於生產及使用動物作為食物時。
有些人的主張更進一步,不只是減輕動物痛苦,而是動物應有某種自主權。但作者對此論點的質疑是這忽略了一個可能性:在自然的條件下,動物生命是短暫而痛苦的。而人類也非平等地看待所有動物,大家不喜歡蚊子、蟑螂、老鼠。

六、婚姻
結婚的概念帶來了兩個難題,一為誰是符合資格的人,二為哪些種類的關係可以主張婚姻權。
為什麼政府要涉入人民婚姻的許可與否呢?婚姻制度有兩項特徵:首先是透過婚姻制度,使其具有象徵性的正當基礎,再者是由婚姻關係賦予的物質利益。物質利益包含稅賦的利益和負擔、可得權益、繼承和身故的利益、所有權利益。
最低限度的理解認為,只要婚姻制度存在,那麼任何配偶,就有權取得婚姻的利益,其優點在於能讓司法裁量空間降到最低,缺點則是太過武斷。

七、氣候變遷正義
中美兩國為主要溫室氣體排放國,但兩國都拒絕接收排放限制,某些程度上,此兩國的不作為,對最易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國家造成了傷害。矯正正義和分配正義的問題密不可分。
矯正正義的論點是要關注過去已發生的不當行為,因此認為美國應投注大量資源來修補這些問題,但過去許多行為者已經不在人世了,因此這樣的論點會逼使許多沒有錯的人提供補償給許多沒有受害的人。
從分配正義的觀點看有三個問題,每個國家都有富人和窮人,因此能源支出大幅增加對窮人的衝擊比對富人還多。
要釐清這個問題,我們應將溫室氣體稅和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區分開來。

八、性別平等與宗教自由
禁止性別歧視的法律通常會將宗教機構除外,法院以憲法信教自由條款,因此宗教有不受世俗法管轄的原則。不對稱命題帶來很多問題。一般的法律不會直接觸及宗教自由的核心,但是性別歧視法則會,禁止性別歧視會對宗教信仰和宗教事務造成實質負擔,這是一般民事和刑事法不會發生的。因此在探討政府是否可以干預宗教事務時,我們應考量國家利益的正當性和力量以及對宗教的不利影響有多大。宗教組織在適用禁止性別歧視的法律上,並沒有一般性的障礙。這種適用到底有沒有正當性,取決於對宗教信念介入的程度,和國家提出的理由有多強。

九、新進步主義
十、最小主義
十一、執兩用中

十二、「推力」是什麼:一份簡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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